乌当区市场监视办理局关于不及格食物核查措置


     

  按照食物平安抽检监测消息系统中不及格食物消息,涉及我区1户运营从体。现将不及格食物核查措置环境布告如下!

  违法现实认定:当事人运营的桂圆经抽样查验,查验结论为不及格。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十五条第一款“发卖者采购、发卖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景象的食用农产物”、《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出产运营下列食物、食物添加剂、食物相关产物;(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沉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风险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跨越食物平安尺度限量的食物、食物添加剂、形成发卖其他风险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跨越食物平安尺度限量的食物相关产物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完全履行进货检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五十第一款“食物运营者采购食物,该当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物出厂查验及格证或者其他及格证明(以下称及格证件)”的,形成未完全履行进货检验的违法行为。

  桂圆:购进日期:2026年1月1日,规格型号:/,抽检日期:2025年1月9日,抽样单元:贵阳市市场监视办理局,不及格项目:经抽样查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适GB 2760-2024《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食物添加剂利用尺度》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

  当事人积极共同市场监管部分查询拜访并自动供给材料,并按照市场监管部分要求更正。